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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外机排风噪音扰民的相关法律条文
空调外机排风噪音扰民主要涉及以下相关法律条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明确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六十二条规定,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八十六条指出,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八条对夜间时间段进行了界定,通常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若空调外机噪音干扰到相邻方生活,便属于对相邻权的侵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表明,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